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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答21:依法挽救陷入財務困境的民營企業 助力企業涅槃重生


(資料圖)

記者 王俊 北京報道

民營經濟是推動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離不開法治保障。7月31日,最高法召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會上對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挽救困境民營企業、善意執行等社會關注問題作出回應。

民營企業因陷入財務困境、瀕臨破產,如何依法挽救?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林文學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最高法積極指導各級法院對陷入財務困境但仍然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進行精準識別,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助力企業涅槃重生。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破產審判質效進一步提升。截至7月30日,全國法院受理破產案件12862件,審結6573件,審結案件中化解債務近195億元,安置職工1.3萬人,353家企業重整成功。在破產重整成功的企業中,民營企業占比大。

林文學指出,人民法院不斷強化破產專業化建設。截至2023年7月,全國已設立17個專門破產法庭,有近100個中級、基層法院和部分高級法院設立了清算與破產審判庭。所有高級法院和部分中級法院建立了管理人名冊,通過行業自律管理進一步促進管理人隊伍素質提升。同時,最高人民法院與多個部門聯合發布文件,同抓共管,提升破產案件辦理府院協調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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