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快訊 > 正文

四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訊,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脫貧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標簽: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