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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營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相關資料圖)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11個人民法院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表示,今天發布的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的11個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能動司法,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依法平等保護、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工作成效。

一是積極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這次發布的大通公司實際控制人偽造企業印章罪一案,法院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聯合檢察院監督企業合規改革,指導企業加強內部治理;綜合考量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社會危害及企業合規整改等情況,依法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既挽救了企業,又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實現涉企犯罪源頭治理。通過這一典型案例,推動各級人民法院切實轉變辦案理念,治罪與治理并重,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

二是運用禁令,及時制止造謠中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侵權行為。本次發布的小米公司訴凌某網絡侵權案,法院依申請及時裁定被告立即刪除侵權文章及視頻,防止進一步擴大對民營企業名譽權的損害,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惡意損害企業名譽權的司法態度,推動營造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三是全面貫徹依法平等保護原則。今天發布的電力咨詢公司與農業局合同糾紛案,法院判令農業局承擔違約責任,并采取有力執行措施,及時兌現民營企業勝訴權益。在文旅公司一案中,法院判令違約國有企業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通過這兩個典型案例,推動各級人民法院有效落實平等保護原則,機關法人、國有企業違約毀約、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同樣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四是依法挽救陷入財務困境的民營企業。這次發布的系列破產重整案,法院通過引進重整投資人,改善企業流動性,“破產不停產”,在維持企業營運價值的同時,債權得到了高比例清償,實現企業、上下游債權人、股東、職工和近十萬名燃氣用戶的多贏、共贏。通過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導各級人民法院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使企業獲得新生。

五是堅持善意文明執行。這次發布的案例中,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對案涉爛尾樓沒有簡單一拍了之,而是依法引資恢復項目建設,1472套房產竣工交付,一攬子執結近500件關聯案件,妥善化解了近900個債權人的8億多元債權,農民工工資全額支付,職工就業得以穩定。通過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導各級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多做“放水養魚”之事,少行“竭澤而漁”之舉,在實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對被執行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眲①F祥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嚴格公正司法、能動司法,通過一個個案件的審理工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營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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