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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延續 哪種方式更劃算?一文看懂

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將再延4年!


【資料圖】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28日發布的《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下稱《公告》)明確,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同時,居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什么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作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取得的半年獎可以視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不可以。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單獨計稅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可以使用幾次?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4.單位預扣預繳時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工資薪金收入,綜合所得匯算時還可以選擇單獨計稅嗎?

不可以。若預扣預繳時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工資薪金收入,那么次年3月至6月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時不可以將該筆獎金從綜合所得收入中拆分出來。

5.不同月份發放的獎金能合起來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因此,不同月份發放的獎金需按月辦理扣繳申報,不能合并。

6.如果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我的全年獎應該怎么計算個稅呢?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子:小張年底取得獎金4.2萬元,選擇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在計算稅款時,首先,用42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3500元;其次,從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中,查找3500元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最后,用該筆獎金收入乘以稅率,再減去速算扣除數,得到應納稅額。即42000×10%-210=3990元,小張的全年獎應納稅3990元。

7.聽說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和綜合所得一起計稅,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我選擇哪種計稅方式更劃算呢?

在選擇計稅方式時,建議您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對您更為有利的計稅方式。

例子:老李全年工資20萬元,年底獎金2.4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4萬元。在年度匯算時,他該怎么繳稅呢?有兩種選擇,一是將2.4萬元獎金和20萬元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每月5000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后,得到應納稅所得額12萬元,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應納稅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將2.4萬元獎金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720元,20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后,應納稅96000×10%-2520=7080元,合計應納稅7800元。兩種方式下,稅額相差1680元,老李選擇單獨計稅更劃算。

例子:小張全年工資12萬元,年底獎金6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萬元。在年度匯算時,小張若選擇全年獎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60000×10%-210=5790元,12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后,應納稅20000×3%=600元,合計應納稅6390元;若小張將年底獎金與日常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后,應納稅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張將年底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納稅,繳稅更少。

具體操作時,您可以登錄手機個稅APP,分別選擇按合并計稅或單獨計稅方法,個稅APP會自動算出結果,比較一下,哪種劃算選擇哪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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