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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政策延至2027年底


(資料圖片)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明確,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個人所得稅政策、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政策。相關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

兩部門明確,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此外,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兩部門明確,延續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兩部門明確,延續實施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兩部門明確,延續實施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遠洋船員可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稅款或者次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根據記者統計,8月以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已累計發布24條稅收優惠政策,既有新出臺的增量稅收優惠政策,也有對已出臺政策的執行期限再延續,包括減半征收證券交易印花稅、延續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等。多條稅收優惠政策將延至2027年底,確保優惠政策“不急退坡”。

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魏巖在2023年上半年財政收支情況新聞發布會上曾表示,下一步,財政部將在落實好今年已出臺的多項政策基礎上,針對形勢的變化,加強政策儲備,積極謀劃針對性強、務實管用的稅費優惠政策,著力為經營主體紓困解難,不斷增強發展動能,優化經濟結構,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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