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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征求意見

近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征詢公眾意見的公告。《指導意見》對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在崗教師交流輪崗的對象范圍、形式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其中,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2屆的,應在區域內進行交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在取得證書后1年內應到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交流輪崗1~3年。

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指導意見》提出,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斷優化區域內義務教育師資科學合理配置,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交流人數占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總數的比例應不低于5%;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年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教育集團內部教師交流按照《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我市基礎教育階段集團化辦學的實施意見》規定的交流比例、交流年限執行。教育集團教師交流人數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切實推動區域內義務教育師資配置基本均衡,城鄉之間師資配置基本均衡。

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教師應進行交流輪崗

《指導意見》中對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和校長、副校長交流輪崗提出了具體條件:教師已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9年以上,原則上要在區域內進行交流輪崗。以片區、學區進行交流的,教師一般在就近片區內進行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在取得證書后1年內應到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交流輪崗1~3年(此兩類人員不適用于“不納入交流輪崗”和“延遲交流”條件);鼓勵新教師先到農村學校、相對薄弱學校任教;各區根據區域師資均衡發展的需要,在新教師入職5年內安排到優質學校跟崗學習不少于1個學年,助力新教師專業成長。同一類型教師數量相對較少的(如特殊教育類學校等),各區可結合“區管校聘”管理改革實際,制定相應交流措施。

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的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2屆的,應在區域內進行交流;屆中獲得特級教師稱號或正高級職稱的校長、副校長,各區根據實際,結合任職周期安排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采用剛性流動和柔性流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交流輪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爭、學區內交流、教育集團內交流、對口支援支教等多種形式,推動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從城鎮學校到農村學校,從優質學校到相對薄弱學校,從中心學校到村小學、教學點進行交流。

將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小學校長的優先條件

《指導意見》提到,要完善以區為主的義務教育學校師資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強區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和動態監測,對區域內師資的年齡、學科、職稱等結構和專業發展及梯隊培養進行動態監測,切實縮小城鄉之間、校際之間師資配置條件差距,為統籌交流輪崗工作提供重要依據。

完善教師考核機制。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市屬教育集團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績效考核等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交流輪崗人員的考核實施方案,規范考核工作。

完善交流輪崗人員激勵機制。將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小學校長的優先條件;嚴格落實廣東省要求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參加省級以上評選表彰,原則上應有1年以上的交流輪崗工作經歷,長期在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工作的校長教師除外”;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參加市級評選表彰,同等條件下,有1年以上交流輪崗經歷的優先。

結合年度考核工作,對參與從城區學校流向農村和鄉鎮學校剛性流動的人員實行考核,在規定比例內優先考慮給予“優秀”指標,作為對表現優秀者的獎勵。

副校長提任校長要有在2所或以上學校任職經歷

《指導意見》明確:交流輪崗每周期為1~3年,原則上在周期內不作調整。交流輪崗期間,崗位聘用、考核、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的發放由各區自行制定。

副校長提任校長的,原則上要有在2所或以上學校任中層干部或副校長的經歷;鼓勵各區根據實際,對新提拔的副校長實行異校任職。

各集團成員學校采取干部交流、教師輪崗、跨校兼課、校級幫扶等形式開展內部流動,推進教師資源共享,逐步縮小集團內校際差距。

各區繼續開展城鄉教師交流、公民辦學校結對幫扶工作;鼓勵學校管理干部和教師積極參與援藏、援疆、“三區”支教等上級部門下達的支教活動,支教經歷視同交流輪崗經歷,按規定享受有關政策傾斜等待遇。

省府原督學李偉成:名校長交流應到薄弱學校去

廣東省政府原督學李偉成就《指導意見》闡述了看法和建議。他認為,教師交流應跳出教育集團的藩籬。廣州城區一些教育集團好學校比較集中,而偏遠地區的教育集團基本上都由一些弱校組成。教師交流范圍進一步擴大,更有利于幫扶周邊弱校的教學水平上新臺階。

征求意見稿還提到,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在取得證書后1年內應到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交流輪崗1~3年。李偉成認為,可以考慮骨干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并且需要一定的年份,還需要源源不斷的接力。

李偉成還對校長的交流提出建議,他分析,目前校長交流大多在同一級學校之間交流,如省一級學校校長換到另一所省一級學校任職。李偉成提出:“名學校的校長應該到薄弱校交流任職。”

標簽: 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 校長教師 輪崗工作征求意見 骨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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