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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速遞!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紅綠燈"!最高法:嚴厲整治"霸王條款"、消費欺詐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下稱《意見》),推動實現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助力恢復和擴大消費。


(相關資料圖)

《意見》從四大方面提出30條具體服務保障舉措。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指出,消費對經濟發展具有基礎性作用,《意見》從消費端、生產經營端、市場秩序端三方面入手,增強消費信心,提升消費意愿。

來看《意見》要點:

1、嚴格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對食品和藥品生產、運輸、倉儲、銷售全鏈條所涉制假售假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2、既要依法追究生產者責任,也要依法追究經營者責任,堅決斬斷“黑作坊”食品、藥品的生產經營鏈條。

3、嚴厲整治“霸王條款”、消費欺詐、預付式消費“套路”消費者等消費領域頑疾。

4、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充值或者網絡直播打賞數額過大的,消費者有權依法請求返還。

5、依法規范違法限制生產經營者、無理阻礙業主建設汽車充電設施的行為。

6、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穩定發展預期,激發投資活力。

7、依法保護新個體經濟,支持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經營模式。

8、依法規制電子商務平臺等市場主體實施收取壟斷高價、強制“二選一”、歧視性待遇、刷單炒信、強制搭售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9、積極對接市場監管部門消費領域失信名單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10、妥善處理涉商品流通等行政案件,既要依法支持行政機關采取的必要防疫舉措,又要依法糾正違法設卡、阻礙物流等不當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行政行為,保障商品正常流通。

斬斷“黑作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鏈條

在消費端,《意見》聚焦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首先,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斬斷“黑作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鏈條,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和“針尖上的安全”。《意見》提出,依法嚴厲懲治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劣藥罪,充分發揮刑罰對涉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行為的震懾作用。

其次,嚴厲整治“霸王條款”、消費欺詐、預付式消費“套路”消費者等消費領域頑疾。《意見》規定,對格式條款發生爭議的,應當依法作出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夸大或虛構治療、保健、養生等功能,向老年消費者銷售質次價高的商品或者服務構成欺詐的,應當依法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消費者預存費用后,經營者卷款“跑路”構成欺詐的,應當依法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

再次,加強在線消費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見》規定,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充值或者網絡直播打賞數額過大的,消費者有權依法請求返還;經營者不得以消費者不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為由拒絕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盲發快遞,消費者有權請求無條件退貨。

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

在生產經營端,《意見》聚焦保護企業產權、經營自主權和知識產權,鼓勵公平競爭、科技創新,發揮供給側對消費的支撐引領作用。

一方面,《意見》規定,全面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產權,依法規范違法限制生產經營者、無理阻礙業主建設汽車充電設施的行為;依法懲治生產銷售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整治知識產權領域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濫用訴權等不誠信訴訟行為。

《意見》還提出,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關鍵核心技術和原始創新成果的司法保護力度,支持和引導市場主體通過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提升核心競爭力,積極發揮供給側對消費升級的支撐引領作用。

另一方面,《意見》規定,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穩定發展預期,激發投資活力;依法支持線上線下(300959)商品消費融合發展,助力培育新型消費;妥善處理共享經濟領域產生的糾紛,支持和引導新的生活和消費方式健康發展;依法保護新個體經濟,支持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經營模式;妥善處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租房糾紛,確保生產經營有序、消費供給穩定。

《意見》明確,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導致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承租人沒有收入或者收入明顯減少,造成支付租金困難,出租人請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由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加強調解,引導出租人和承租人合理分擔損失,共克時艱。

依法規制平臺收取壟斷高價、強制“二選一”等行為

在市場秩序方面,《意見》聚焦維護誠信公平高效的市場秩序,促進經營者誠實守信經營,保障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意見》要求,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遏制欺詐消費者的不誠信行為;依法規制電子商務平臺等市場主體實施收取壟斷高價、強制“二選一”、歧視性待遇、刷單炒信、強制搭售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意見》還要求,積極對接市場監管部門消費領域失信名單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助力加強消費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構建有利于增強消費信心的社會信用體系;妥善處理涉商品流通等案件,保障商品正常流通,落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意見》明確,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妥善處理涉商品流通等行政案件,既要依法支持行政機關采取的必要防疫舉措,又要依法糾正違法設卡、阻礙物流等不當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行政行為,保障商品正常流通。

此外,《意見》還提出,進一步提升司法服務水平。準確適用在線訴訟規則、在線調解規則等規定,實現提升消費糾紛在線化解質效與保障人民群眾合法訴訟權益相統一;完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與私益訴訟銜接機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和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不斷增加農村消費者司法服務供給。

標簽: 霸王條款 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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