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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看懂補充耕地項目管理新政要點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補充耕地項目管理嚴格新增耕地核實認定的通知》,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補充耕地項目實施與監管,帶著強烈的耕地保護意識,不斷規范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完善制度、加強監管,確保新增耕地數量真實、質量可靠。

加強補充耕地項目選址論證


(資料圖片)

要加強補充耕地源頭控制,項目實施前,要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基礎上,明確標識項目實施區域和計劃新增耕地地塊位置

要依據立項階段土地利用現狀圖做好可行性論證,確保新增耕地地塊在立項前應為非耕地,且符合生態建設、空間管控和占補平衡要求

嚴格補充耕地項目實施和驗收

要依據土地整治及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標準,結合實際采取土地清理平整、田塊歸并、客土回填、改良培肥等工程措施,根據需要修建灌排工程和田間道路等基礎設施,切實增加耕地數量、提升耕地質量

項目竣工后

→要制作項目區分辨率優于0.2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圖

→按照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程,逐地塊調查測量新增耕地位置、面積和利用狀況

→通過日常變更機制報部核查通過后,核定新增耕地面積,并按規定評定新增耕地質量,形成明確驗收意見

→未達到國土變更調查耕地標準的地塊,不得認定為新增耕地

→對于歸并田塊、削減田坎新增耕地地塊,以整理前后實測田坎凈減少面積作為新增耕地面積

→對于農村道路、溝渠等線狀地物,未進行實質性工程整治的,不得以精度變化為由變更地類

規范補充耕地項目報備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通過內業比對和外業核實,逐地塊核定新增耕地數量指標,評定新增耕地質量

市級和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審核和復核工作,開展全面內外業檢查核實,嚴格審核確認新增耕地數量和質量,逐項目形成審核和復核意見

強化補充耕地項目后期管護

補充耕地項目產生的新增耕地,應及時交付相關土地權利人使用,并落實管護責任與經費,確保新增耕地穩定利用,用于占補平衡時應保持耕地用途不變

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利用遙感監測、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報備入庫的補充耕地項目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儲備新增耕地保持穩定耕種狀態

新增耕地用于占補平衡后納入耕地日常管理和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管理,使用時嚴格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和占補平衡規定要求

標簽: 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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