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森林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項目通過驗收
2023-02-21 13:50:19
(資料圖片)
據中國網消息,最高檢2月21日就“做強新時代民事檢察”舉行新聞發布會。最高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王莉在發布會上表示,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指當事人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實提起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裁判,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虛假訴訟的特點和危害主要有:(一)手法和方式隱蔽多樣,發現查處難度大。虛假訴訟案件往往由當事人雙方合謀制造,通常具有特殊的利益關系,多表現為親戚、朋友或關聯企業、上下級單位等密切關系,雙方表面對立,但實質相互串通,往往采取隱瞞事實、異地起訴、偽造代理手續等方式,在訴訟過程中默契配合,從而逃過法官的審查。個別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充當司法掮客,成為虛假訴訟的“智囊”,為虛假訴訟的生成出謀劃策。
(二)庭審往往缺乏對抗性,舉證、質證流于形式,往往采取自認、和解、放棄答辯等方式進行,以迅速結束訴訟程序,取得法院法律文書,達成非法目的。調解結案居多,一審以判決方式結案的,當事人通常也不會上訴。
(三)案件類型主要集中于涉財型糾紛。從以民間借貸糾紛為主,逐步擴展到房地產權屬糾紛、離婚涉財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等領域。目前來看,仍然呈現出高發多發的態勢,因此對虛假訴訟案件的監督,對檢察機關來說仍然是任重道遠。
標簽: 主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