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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應予以關注


(相關資料圖)

近期,陜西監管局在對陜西省2021年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支出方向)進行績效評價中發現,自“十三五”至今,陜西省累計投入財政補助資金超10億元,建設各種類型產地倉儲保鮮設施1.1萬多個,貯藏能力達677萬噸,農產品產地銷售價格平均提升2-4元/公斤。同時,項目建設中仍然存在管理不規范不到位問題,需引起關注:

一是個別項目建設主體管理不規范。存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做成“夫妻店”的情況,一些合作社負責人管理日常運營,配偶管理財務,公款與個人賬戶交叉使用,并采用手工登記流水賬的方式,沒有設置規范的會計賬簿、制定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一方面,因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戶為單位,并且合作社治理結構中合作社的管理成員與財務人員不能為直系親屬,夫妻共同參與經營無法保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等條款要求,有失公平。另一方面,未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未落實“合作社應根據本制度規定和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賬簿,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等多項條款要求,難以規避財務風險。

二是大量使用收款收據報賬。經核查現場評價縣相關票據資料:寶雞市某區項目建設主體提供的發票金額523.98萬元,收據金額1,124.74萬元,發票金額占總票據金額百分比為31.79%;西安市某縣項目建設主體提供的發票金額1,739.02萬元,收據金額2,659.73萬元,發票金額占總票據金額百分比為39.54%。主要原因是:項目建設主體尋求建筑材料、設備等價格更低,供貨方考慮利潤,以收據代替了發票。不符合《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存在避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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