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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穩定法草案提請審議:建立金融穩定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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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財經12月27日電,金融穩定法草案12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草案提出建立金融穩定工作機制,明確國家金融穩定發展統籌協調機制負責統籌金融穩定和改革發展,研究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和處置以及維護金融穩定重大政策,部署開展相關金融風險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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