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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速看: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新修訂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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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為充分發揮以工代賑中“賑”的作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新形勢下以工代賑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2014年頒布實施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將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以工代賑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賑濟的一項扶持政策。

以工代賑政策自1984年啟動實施以來,國家已累計安排專項資金(含實物折資)1850余億元,在帶動群眾就業增收、激發內生動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等方面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

2022年,各地通過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和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已帶動超過500萬名群眾實現就地務工,人均增收超過8000元,對農民就業增收產生明顯效果,充分發揮了“賑”的實效。

“十四五”以來,以工代賑已由一項專項扶貧政策轉變為針對欠發達地區和低收入人口,集就業促進、基礎建設、應急救災、收入分配、區域發展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幫扶政策。

《管理辦法》明確了以工代賑“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和組織領導、溝通協調、宣傳激勵等工作機制,明晰了以工代賑政策實施范圍、受益對象、建設領域和賑濟模式,規定了以工代賑年度計劃分解下達要求和專項資金實施范圍、建設領域、資金投向及使用要求,強調向參與工程建設的群眾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等政策目標,新增了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等內容。

《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賑投資計劃、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具體要求,是對新時代新征程以工代賑政策內涵、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的提升完善。

編輯整理張婷

標簽: 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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