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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擬取消職工醫保普通門診需先選定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再選其他醫療機構的選點規定

近日,廣州市醫療保障局擬定了《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就醫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記者注意到,該辦法擬取消現行職工醫保普通門診需先選定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再選其他醫療機構的選點規定。此外,參保人或可額外選定1家中醫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優化參保人員門診選點就醫管理

辦法第十一條擬規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須選擇1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1家中醫定點醫療機構、1家其他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普通門診選定的就醫機構;因病情需要可以選定專科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相應專科門診就醫。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以及基層的中醫定點醫療機構,已與廣東省電子處方流轉中心對接并與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簽訂補充協議的,可以按規定為其選點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提供外配處方流轉服務。參保人員可以憑其開具的外配處方,到指定定點零售藥店進行購藥、結算。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在《起草說明》中指出,這一做法是為了進一步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優化門診選點就醫管理。首先是取消現行職工醫保普通門診需先選定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再選其他醫療機構的選點規定。其次是根據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要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原可選擇1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1家其他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普通門診就醫機構的基礎上,增加選定1家中醫定點醫療機構,并允許持外配處方到指定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零星醫療費用報銷申請時限延長

辦法第三十一條擬規定,參保人員應當在結算醫療費用后及時向本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零星醫療費用報銷手續,自醫療費用結算次日起超過3年未辦理報銷手續的,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因不可抗力或者存在法律糾紛等特殊情況的除外。

《起草說明》指出,參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將醫療保險零星醫療費用報銷申請時限從1年延長至3年,實現了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申請報銷時限規定相一致。申請時限延長后,由于沒有增加報銷范圍、報銷標準,因此不會增加基金支出。

意見反饋渠道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于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4日期間,公開征求社會各界對《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就醫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以及其中涉及的公平競爭、廉潔性方面的意見。廣大市民可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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