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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熱聞】兩部門印發《關于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短板弱項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訊(記者劉麗靚)國家發改委1月12日消息,近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印發《關于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短板弱項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到2025年,全國縣級地區生活垃圾收運體系進一步健全,收運能力進一步提升,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具備條件的縣級地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全覆蓋。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生活垃圾分類重點城市、“無廢城市”建設地區以及其他地區具備條件的縣級地區,應建盡建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不具備建設焚燒處理設施條件的縣級地區,通過填埋等手段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通知》指出,分類施策謀劃項目。加強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項目評估論證,對于現有焚燒處理設施年負荷率低于70%的縣級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焚燒處理能力存在缺口的縣級地區,其中生活垃圾日清運量大于300噸的,要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盡快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日清運量介于200-300噸的,具備與農林廢棄物、畜禽糞污、園區固廢協同處置條件,并具有經濟性的,可單獨建設焚燒處理設施;生活垃圾日清運量小于200噸的縣級地區,在確保生活垃圾安全有效處置的前提下,結合小型焚燒試點有序推進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在經濟運輸半徑內,相鄰地區生活垃圾日清運量合計大于300噸的,可聯建共享焚燒處理設施。

《通知》提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各地要根據摸底評估情況加快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謀劃儲備,符合條件的項目在調整修訂本地區相關專項規劃時統籌納入。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納入各地審批“綠色通道”,加快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加快辦理能評、環評等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加快項目實施,成熟一批、開工一批,盡快推動項目建成投運。強化項目日常監管,加強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管理,及時、準確、完整填報項目審批、開工、投資完成、工程進度、竣工等信息。

《通知》提出,創新建設運營模式。鼓勵有條件的縣級地區探索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整體托管模式,“一縣一主體”依托大型企業一體化推進縣級地區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提升縣級地區生活垃圾全鏈條處理水平。鼓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建設運營。完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提高收繳率,推動項目可持續運營。鼓勵各地區積極與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加強工作銜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企業、金融機構三方合作機制,統籌謀劃、整體推動縣級地區生活垃圾收集處理項目建設。

在資金支持方面,《通知》明確,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大縣級地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支持力度,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綠色債券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前提下,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標簽: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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