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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對第三季度因拒收現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主體進行專項公示


(資料圖)

國家發改委10月27日發布消息稱,近期,國家發改委和人民銀行在“信用中國”網站對2022年第三季度因拒收現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主體進行了專項公示。

本次公示的行政處罰主體共2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時間范圍為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底,被處罰的單位為兩家物業管理公司,處罰金額分別為1000元和5000元。

下一步,兩部門將繼續做好規范和便利人民幣現金收付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公眾合理、安全、順暢使用現金的合法權益。廣大市場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杜絕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歡迎社會公眾予以監督、依法維權,共同營造和諧便利的現金流通環境。

標簽: 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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