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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動態:科技部等八部門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上海、深圳等6省市入選

試點單位和地方名單涉及到12家科研院所、9家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和上海市、山東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6個地區。

11月9日,科技部官網發布科技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科院等八部門印發《關于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相關資料圖)

方案提出,堅持德才兼備,把品德作為科技人才評價的首要內容,在加強對科技人才科學精神、學術道德等評價的基礎上,按照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的人才評價以及基礎研究類、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類、社會公益研究類的人才評價,從構建符合科研活動特點的評價指標、創新評價方式、完善用人單位內部制度建設等方面提出試點任務,推動人才評價體系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做法。

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單位和地方名單包括12家科研院所、9家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和上海市、山東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6個地區。破除“唯論文”數量傾向

在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的人才評價方面,方案提出,突出支撐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導向,建立體現支撐國家安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實際貢獻和創新價值的評價指標,重點評價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完成情況。

同時,完善科研任務用戶導向的評價方式,充分聽取任務委托方、成果采用方意見。注重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另外,對承擔“卡脖子”國家重大攻關任務、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等并作出重要貢獻的科研人員,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傾斜支持力度。

在基礎研究類人才評價方面,實行以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為標志的代表作評價,建立體現重大原創性貢獻、國家戰略需求以及學科特點、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評價指標。破除“唯論文”數量傾向,不把論文數量、影響因子高低等相關指標作為量化考核評價指標,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更多發表在國內科技期刊上。

按照學科特點和任務性質,科學確定評價周期,著力探索低頻次、長周期的考核機制。另外,探索建立同行評價的責任機制,在專家選用、管理和信用記錄等方面建立相關制度,規范同行評價的方式和程序、評價意見反饋等行為。探索引入學術團體等第三方評價、國際同行評價等。

方案還提出,探索由一線科學家舉薦優秀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重要科研崗位、承擔“從0到1”基礎研究任務的機制。6地區入選試點名單

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單位和地方名單包括12家科研院所、9家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和6個地區。

方案稱,選擇建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承擔國家科技任務多、示范效應較好、有較好人才評價基礎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以及科研人員數量較多的農業、衛生健康、水利、工業和信息化等行業領域科研院所,分類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工作。同時,選擇科研單位相對集中、承擔國家任務較多、具備較好基礎的部分省市,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綜合試點工作。試點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12家試點科研院所包括中國科學院上海微系統與信息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基因組研究所、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9家試點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浙江大學、北京郵電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江南大學、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6個試點地區包括上海市、山東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科技部官網發布的政策解讀稱,本次試點工作的思路是,聚焦“四個面向”,圍繞國家科技任務用好用活人才,創新科技人才評價機制,以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為目的,以“評什么、誰來評、怎么評、怎么用”為著力點,以“破四唯”和“立新標”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協同為保障,按照創新活動類型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引導各類科技人才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標簽: 改革試點 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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