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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熱文:地方政府債務“合并監管”有何深意

財政部部長劉昆談政府債務風險防范,提出逐步實現地方政府債務按統一規則合并監管——地方政府債務“合并監管”有何深意?


【資料圖】

財政部部長劉昆日前在《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中撰寫題為《健全現代預算制度》的文章。其中提到,增強財政可持續能力,筑牢風險防范制度機制。

在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方面,劉昆表示,堅持高壓監管,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逐步實現地方政府債務按統一規則合并監管。加大違法違規舉債查處力度,完善問責閉環管理和集中公開機制。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治理,打破政府兜底預期。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恒對記者表示,這表明對地方債風險防范仍采取嚴肅監管和嚴厲問責的態度,同時從監管技術、問責方式上作了更細致具體的安排,目的就是防止財政在對沖經濟社會風險過程中自身風險的明顯擴大,也為未來面臨更大不確定時騰出政策空間。

此次“合并監管”是官方層面首次公開提出。中國財政預算績效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群分析認為,這或指向隱性債和顯性債的逐步統一,遏制隱性債增長難以控制問題,實行債務全面顯性化管理,全面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

記者發現,已經有地方在“合并監管”方面進行了一些嘗試。比如,此前陜西多地在公開信息中提到,要高質高效完成隱性債務試點的工作任務,推動實現法定債務和隱性債務合并監管。

去年在談及政府杠桿率降低的實現路徑時,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趙全厚也公開建議,將政府顯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合并監管”,把隱性債務顯性化,把隱含在企業杠桿率里的政府隱性債務杠桿率剝離出來。先合并、再監管,以“十年化債期”為限,常態化地降低企業及政府債務杠桿率。

劉昆提到,加大違法違規舉債查處力度,完善問責閉環管理和集中公開機制。

“實現債務閉環管理是對內防范控制債務風險,從發行總量控制到債券額度分配、嚴格項目質量管控、項目資金使用、經營收益還款機制穩定,確保債券資金良性循環運作,不出系統性風險。集中公開則是分債券批次公開發行、使用、運用、收益、回款的全過程,公開違法亂紀使用挪用侵占債券資金案件,加大公開查處問責力度,強化終身追責法紀約束,防止債券資金項目腐敗。”張依群表示。

為嚴格落實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今年財政部陸續公布了一批隱性債務問責和融資平臺公司違法違規融資新增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持續釋放遏制隱性債務增長信號。

2015年以后,對于融資平臺債務,地方政府明確不會“兜底”,不承擔償還責任。2021年4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到,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對失去清償能力的要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

此次,劉昆明確提到“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治理,打破政府兜底預期”。在羅志恒看來,打破政府兜底預期以前有過類似表達,比如“誰舉債誰負責,誰家的孩子誰抱”等,但直接提出打破政府兜底預期是相對新的提法。

“這將使得金融機構和城投平臺都更加謹慎,城投債將進一步往企業債的方向走,同時倒逼地方政府推動城投徹底轉型。”羅志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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