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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播報:深化政采制度改革 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

深化政采制度改革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

——山西省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成效綜述


(相關資料圖)

近年來,山西省財政廳以政府采購制度重構性改革為目標,整體謀劃,系統推進,政府采購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政府采購信息化水平持續提升,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有力有效地促進了山西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政府采購制度重構賦能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山西省財政廳以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與管理、建立新型采購人制度為重點,通過制度重構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政府采購活動貫通預算安排與資金支付,是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山西省財政廳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為契機,不斷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與管理,推動建立政府采購與預算安排、國庫支付精準關聯機制,實現了從預算控制到政府采購執行、再到國庫資金支付,最后將采購結果通過大數據分析反饋下一年度預算的閉環運行,進一步強化了預算編制的剛性約束,從根本上杜絕了無預算采購或者超預算采購現象的發生。

與此同時,山西省財政廳緊抓采購人這一關鍵點,按照權責對等原則,建立了“誰采購、誰盡職、誰負責”的新型采購人制度,并將新型采購人制度作為重構政府采購制度體系的核心內容,制定出臺政府采購各類制度辦法20余項,理順了采購人與供應商、代理機構等政府采購各參與方之間的權責關系,強化了采購人在采購需求擬定、評審過程、合同授予、履約驗收等政府采購關鍵環節中的主體作用,進一步推動了采購人完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提升專業能力。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政府采購對財政資金的安全使用和效率提高的支撐作用不斷顯現。2021年,在政府采購規模變化不大的情況下,全省政府采購節約財政資金達63.79億元,較上一年度的29.54億元增加了34.25億元,增幅達115.94%。

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賦能政府采購高標準改革

現代政府采購制度是先進管理與現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山西省財政廳抓住“互聯網+政府采購”的時代變革,建成了全方位、全流程、全覆蓋的政府采購信息化系統,涵蓋項目采購與商品采購(電子賣場)2大子系統的5個信息庫、10余個功能模塊、超過200個節點。同時,政府采購信息化系統聯通預算一體化系統,服務省市縣采購人、供應商、監管部門、評審專家、代理機構等所有參與方,形成了全鏈條、全區域、閉環式的政府采購“信息化一張網”,從而實現了全省所有政府采購事項“一網通辦、全程在線、留痕可溯”。

在此基礎上,“執行時刻表”“監管駕駛艙”“政策直通車”等一個個新功能密集上線使用,全景圖、多維度展現政府采購執行、監管和服務,集成辦、智能辦、快捷辦已成為山西政府采購改革一種新常態、一張“亮名片”。自系統上線運行以來,已累計完成采購金額超過389.4億元,大幅提升了政府采購監管效能、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

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賦能市場主體加速倍增

公開平等參與和降本紓困激活是政府采購創優營商環境的兩個標志性指標。山西省財政廳通過多方位創優公平競爭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和多舉措增強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的參與度。

在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方面,山西省財政廳加強對采購需求、采購文件和評審過程及結果的合規性、公平性、競爭性審查,堅決制止以不合理條件限定或者非法定非必要辦理事項影響供應商平等參與,依法保障了中小微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公平競爭;政府采購項目全部實行采購意向公開,已公開采購項目34718個,金額達到419.2億元,保障市場主體的知情權、激發參與度;積極推行“承諾+信用管理”政府采購準入管理制度,供應商在線承諾符合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要求后參與采購活動,不再按項目提供證明材料;規范政府采購評審過程,支持建成可示范、能共享的政府采購數智化評審場地。

在增強市場主體活力方面,山西省財政廳對政府采購項目全部免收采購文件購置費,已為供應商節省成本超億元;按照“能免立免、可減即減”的原則,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免收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集中采購機構項目原則上免收投標保證金,其他確需收取的,按規定金額標準的50%確定收取金額并支持以電子保函方式繳納;全面推行“政采智貸”全線上融資服務,供應商可憑政府采購合同和基本信用,全過程在線享受“無抵押、無擔保、低利率、快辦理”融資服務,已累計為37家供應商提供融資1.508億元,“政采智貸”融資服務已成為市場主體在政府采購領域紓解資金難題的首要選擇;積極推行政府采購預付款制度,支持采購單位在合同簽訂后可向市場主體支付不低于40%的預付款。與此同時,加強對合同履行及資金支付的信息化監測預警,最大力度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和降低費用、紓困解難。“近者悅、遠者來”,通過以上改革和服務,市場主體的活躍度明顯提高,平均數由改革前的3至5家增加到10家左右,中小微企業直接獲取政府采購合同的占比達到88%以上。

山西省財政廳通過深入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政府采購優質優價優效和結果績效導向進一步凸顯,政府采購活動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在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中的獲得感、滿意度和幸福感顯著提升,與全方位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更相適應,服務支撐作用更加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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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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